再见了,七星 ZT
那天我坐着休斯顿的公共巴士去超市采购,整个车程大约三十分钟,中间有十分钟我进入了半睡眠状态。周围有几组细碎的谈话和十种以上香水的杂合香气,阳光好得像根本不属于这个城市。
我在半睡眠状态中感到很安全很放松。我好像做梦了,梦到了七星。已经记不太清楚七星的样子了。这真有点荒谬。当感觉找不到可投影的眼睛,就像灵魂和肉体相互迷了路。
当你对一个人从“想念”变成“想起”,这说明你已经心甘情愿地在他的生活中蒸发掉了。至于到底是你蒸发了他,还是他蒸发了你,这是两个机率几乎相等的可能性,就像投一个硬币,结果是哪一面,都不意外。
关于爱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符号系统。比如歌、照片、录相带、情书,某个牌子的打火机和衬衫。对我来说,记忆和区分不同男人的符号是各种牌子的香烟。有时我发现我已经忘记了他们的名字,但我记得他们的烟。
我的第一个男朋友,就叫他三五吧,那时我十九岁。三五给我的前途带来了一场小灾难――有天夜里在绘图教室抽他留下来的“三五”,导致了一场局部小火灾。这场火灾不但使我的奖学金泡了汤,而且还使我背上了一个小处分,直至毕业也没能撤消。
第二个男朋友是高乐,“高乐”这个牌子是种低档凉烟,绿色的包装,两块钱一包。而高乐同志很穷,他总是很乐观地说这味道有点像沙龙嘛。我和他同甘共苦抽了一年“高乐”后,有一天他从前的女友给他写了一封感人肺腑的遗书之后自杀未遂,他决定回到她身边。
我记得那天晚上我去高乐那儿收拾自己的东西。我小心翼翼地把烟灰缸里所有沾着口红印子的烟头挑出来,把卫生间里的每一根长头发捡干净。高乐倚在门口面无表情地抽他的“高乐”。当我弯下腰趴到床底下很费劲儿地够自己那双拖鞋的时候,听到了这个男人的抽泣声。那时候我已经很明白哭并不能说明什么,有时只是当事人一种即时抒情和自我勉怀的需要。我在床底下说,别哭了。她会给你幸福的。
我在临走前给高乐留下了一条“高乐”,估计这些烟够他抽两个星期。我想,忘记一个人,大概也只需要两个星期吧。
他的最后一个吻,杂着凉而呛的“高乐”味儿。
我的第三个男朋友就是七星。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讲三五和高乐的曲故,是和七星坐在机场的咖啡厅里。七星正在抽他烟盒里的最后一支“七星”。机场的广播已经开始催促去德国的乘客登机。七星把空烟盒递给我:“送给你,记住我是七星”。我接过烟盒,说:“我会记住的。只是,谁知道你以后会变成万宝路还是大卫杜夫?
七星说:“这样吧,等我们下次见面,如果我还抽七星的话,你就嫁给我。”
我伸出一只手指说“一言为定”,七星也把他的手指钩上来,说,“一言为定。”这如果是电影中的镜头,应该是用罗大佑的那首<弹唱词>做背景音乐吧――“手指钩一钩,两人心在此,眼神兜一兜,可爱的样子”,所有短暂而浪漫的镜头感都可能是日后的致命伤,可我并不想让七星知道。在这人来人往的机场,告诉一个即将在你生命中蒸发掉的人你实际上有多爱他更像是一种满怀目的性的煽情。在这种时候绝口不提比千言万语好,我要笑得尽量云淡风清。
我对七星很酸很酸的说:“亲爱的七星,我会好好过的,你是我的阳光我的紫外线,你让我没法发霉和腐烂。”
我知道在这一刻之后,我年轻的爱人七星会登上飞机,踏上异国土地,开始崭新生活,抽上新牌子的香烟,结识新的女人,对新的女人说出新的“如果”――人们总是喜欢用“如果”去勾勒一些莫须有的奇迹。可大部分“如果”都不可兑现,不过是从希望到绝望的一个缓冲地带。
我是在诺查丹马斯预言中的世界末日也就是1999年7月1日那天决定放弃七星的。当时我们坐在学院路边的马路牙子上,车来车往,尘土飞扬。七星的一只手拉着我的一只手,他说我们就像苍蝇一头撞在玻璃上,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没有的。说完这句关于苍蝇的话我们不约而同地叹气。 我27岁,是个没指望的女娱记;七星24岁,是个正在为前途和出路发愁的研究生――在“世界末日”,一对驴唇不对马嘴的组合相拥在一起,等待着传说中的大毁灭。
就在那一刻我突然意识到对七星这个年龄的男人来说,出路其实是多么重要。
1999年7月1日终于平安度过,我们毫发无伤。我每天忙着加工别人的胡说八道,热切关心着自己生产的方块字儿在铜版纸新闻纸上能占据多大面积,能散发多诱人的肉香。而亲爱的七星呢,终于在我百般劝说之下狠下心办妥了一切手续,跑到德意志找他的前途和出路去了。
我们一起度过了“世界末日”,可我们还是没有明天。世界没有毁灭,爱情就无法永恒。
我没什么可说的。出路比爱情重要,德国比我重要。
在一次娱记的聚会上老宫说他赚够了五十万就从良。在我看来一个娱记要赚到五十万不知要等到猴年马月。我说老宫啊,你恐怕要一辈子沦落风尘了。
那天晚上一定是月圆之夜,很多人不约而同地喝醉了。有人大谈和XX女星的一夜罗曼史,有人告诉他呸呸呸你在她眼里不过是堆狗屎;有人拥吻在一起,有人疯狂歌唱。有位老兄拉着我说姑娘你看过《坏孩子的天空》吗?你知道北野武吗?你去找钱吧,我来导,肯定赛过北野武。我说,我不喜欢《坏孩子的天空》,我就喜欢《泰坦尼克》,他说姑娘你真俗,你怎么会喜欢《泰坦尼克》这路货呢。
一个混乱无比的场面,每个人都像魑魅魍魉。浓重的烟味一点点渗进我毫无抵抗力的衣服和头发,又随着每一个小动作鬼鬼祟祟地游荡出来。时间像是被一把剃刀剔了骨,被剥得只剩了现在,没有将来。这场狂欢,像会一直迟续到世界末日。
在这样的时候人会突然产生一种错觉,觉得自己TMD简直就是个沦落的天使,等着上帝派人来救赎。可实际上你什么也不是,上帝是忙不过来的,你要么自己救自己,要么傻乎乎地等着上帝派来的那个人来救风尘。
我需要时间,我需要金钱,我需要坚持到底的一次深呼吸。
我很想念七星,在这样的时间地点和乱乎乎的场面中。潘越云在歌里说:“天真的你毫无察觉地离开,哦,我想,这样也好。”
呵呵,这样也好。
我决定忘掉七星,好好当我的娱记。